学习教育环节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个环节,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征集意见、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的基础。根据集团公司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有关工作安排,中欧(中国)党委及直属支部学习教育环节有关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把学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将学习教育贯穿教育实践活动的始终。在第一环节,从9月9日开始,利用两周的时间,集中全面地开展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委成员及直属支部广大党员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夯实思想基础。
二、工作原则
学习教育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一)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党委成员及直属支部全体党员进行自学,同时将结合实际或就重点问题组织开展集中培训。
(二)理论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在深入学习理论和把握活动整体精神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交流研讨,加深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和开展作风建设必要性的认识。
(三)学习教育与自我反省相结合。按照“照镜子”的总体要求,对照党章、对照“四风”方面的种种突出表现,联系部门或个人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深刻反省,撰写心得,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
三、具体安排
(一)学习领会教育实践活动深刻内涵,整体把握活动的精神实质。
1.计划时间:9月9日—16日。
2.工作任务:
(1)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及党的群众路线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重要讲话精神。
(2)学习集团公司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的《活动方案》、《工作安排》等操作性文件以及督导组阚力强组长和于喜国董事长在集团公司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3.学习形式:集团公司党委成员自学,各支部组织党员利用工作之余和业余时间开展自学或以支部为单位组织集中学习。
4.实现目的:整体把握中央有关要求和精神实质,重点理解集团公司开展活动的重大意义、重点内容、实施步骤及具体要求,端正学习态度,强化思想认识,为开展好后续活动奠定基础。
(二)深刻理解加强作风建设、贯彻群众路线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党员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
1.计划时间:9月12日—18日。
2.工作任务:
(1)认真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3本重点学习材料。
(2)学习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科工集团公司党组、集团公司党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措施及有关要求。
(3)以支部为单位组织收看党课光盘以及群众路线、反腐倡廉教育片。
3.学习形式:集团公司党委成员自学,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自学或以支部为单位安排集中学习;收看学习教育影视片。
4. 实现目的:通过集中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通过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活动,进一步深入学习、深入思考,提高学习教育的实效性。
1.计划时间:9月17日—22日。
2.工作任务:
(1)在8月份学习会的基础上,党委中心组再举办一次中心组学习会,在学习中央要求及“三本书”的基础上,开展学习心得交流。于喜国董事长带头谈学习体会,其他集团公司领导结合当前形势和个人实际谈思想认识。具体时间由活动领导小组确定。
(2)以党支部为单位,安排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集中进行学习交流。党支部书记要带头交流学习心得和体会,其他支委及行政领导结合理论学习和工作实际,谈对群众路线的认识。
3.学习形式:党委中心组交流研讨会;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4.实现目的:通过深入交流学习体会、思维碰撞,进一步提高对贯彻群众路线思想认识。
(四)通过撰写学习心得体会,进一步深刻反省,为下一步征集意见、查摆问题筑牢思想基础。
1.计划时间:9月17日—24日。
2.工作任务:
(1)在学习交流的基础上,党委成员每人撰写1篇不少于2000字的群众路线教育读书心得或学习体会;机关副部长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人撰写不少于1000字读书笔记或学习体会;机关各支部、设计分院、事业部及京内外公司等直属党支部,以支部为单位撰写不少于1000字读书笔记或学习体会。
(2)党委成员学习心得体会由集团公司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视情况报中央督导组;机关副部长以上领导心得体会以及支部心得体会由支部汇总后报集团公司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
(3)普通党员也要积极参与活动,但不作统一要求。
3.学习形式:撰写心得体会。
4.实现目的:对前期学习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形成与个人思想、工作实际紧密结合的初步学习成果。
四、有关要求
(一)各党支部书记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抓好学习教育工作的开展。党支部委员要积极配合支部书记开展好有关工作。
(二)集团公司领导要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照支部或党小组要求积极参加支部(党小组)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
(三)机关副部长以上干部是此次活动的重点,要带头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四)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宣传组要做好党委学习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通过各类媒体和简报反映学习教育情况,党委成员学习心得体会视情况发布。各支部要把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有关情况及时报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
(五)各级党组织要做好开展活动的保障工作,为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各支部可根据工作实际,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组织行动学习,加强党的优良传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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